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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法务律师:职场中合法权益如何维护?_天天看热讯

来源: 法问 2023-04-08 15:14:38

3分钟100%解决问题的法妞问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与人之间不乏真诚

但也绝不是童话国度

身入职场心在职场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绝大多数企业都已经意识到了企业文化的重要性,但有的企业还不知道如何建设好企业文化,“个人文化、老板文化、形式文化”还有一定的市场,特别是体现企业领导人意志的“老板文化”还在一些企业中流行,带来的弊端不容忽视。

“上行下效”确实是一个企业健康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但一些发展中的企业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近日有人向法妞提了这么一个问题,让人哭笑不得。如果您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并恰好就是被处罚的那一位,您知道怎样维权吗?

因为员工不评论老总的微博,该公司有200多人每人被罚款50元。这样的罚款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被罚款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法妞问答平台的律师也给出了专业的建议:

☆刘会玲律师|天津睿亨律师事务所

老总号召员工积极转发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强制性的规定来要求并不妥当,即使微博内容关乎企业形象和发展的。严格上讲,不是关乎员工职责范围的事情不能强制要求。如果员工在入职时,被明确规定评论老总微博是工作内容之一并落实到岗位守则或记录性的文件中,此时即使有证据表明员工同意,公司也没有罚款的权利。

在劳资关系中,企业是强势方,如果滥权将会导致罚款盛行,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同时这种行为还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因此是无效的,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袁丽萍律师|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这是不合法的,首先,作为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处罚权。其次,用人单位要实施任何对劳动者权益产生影响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的程序,并依法公布后进行实施。如果员工被处罚,被处罚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撤销处罚决定,并退还罚款。

☆陈少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老总发的微博是基于对公司的产品或是对公司本身的宣传要求员工进行评论转发,认定为员工岗位要求,或是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它的前提是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经过公开、合法、民主的陈序,制定并公布给每位员工的,是可以对员工进行处罚的。如果老总的微博仅是涉及其私生活,和工作无关的,这个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被处罚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孟子》里有这么一句话:君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君以路人待我,我以路人报之;君以草芥待我,我当以仇寇报之。

在日益注重公司形象和品牌文化的当下,微博宣传作为一种成本较低的广告可以扩大公司影响力。但是强制要求员工转发评论显然是不合乎情理、有违法度的。企业的核心凝聚力是说出来、做出来的没错,但是因此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小心被投诉哦。

标签: 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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