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那么,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应该由来谁承担?
网友咨询:庞某是一名保安公司的保安员,被保安公司派遣到某夜总会从事保安工作。一天夜里,庞某遇上了喝醉酒的顾客熊某,熊某借着酒劲正在夜总会大堂里大吵大闹,庞某上前劝阻,熊某非但不听,还推搡庞某,庞某一怒之下给了熊某一拳,把熊某打翻在地,导致熊某手臂骨折。熊某向夜总会提出索赔,但夜总会认为庞某不是其员工,打人是其个人行为,不同意赔偿。那么,法律对此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关庆猛律师解答:
(相关资料图)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是为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指示和管理,同时由用工单位为被派遣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所以,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责任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工作人员方面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则案例中,庞某接受夜总会的指挥,为夜总会工作,其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夜总会承担责任。
关庆猛律师解析: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责任谁承担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意思就是,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可以找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也可以找用工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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