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
您的位置: 法制网 > 法律法规 > > 详情

要闻:离婚官司第一次的证据在档案第二次能用吗?

来源: 法问网 2023-06-27 02:01:15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我国民事诉讼可能第一次开庭,并不会立即的进行判决,需要进行第二次开题,这对于大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发生的就是离婚官司,这种民事诉讼,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离婚官司第一次的证据在档案第二次能用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离婚官司第一次的证据在档案第二次能用吗?

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有举证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提出自己的主张,同时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但是,有些证据当事人去取得实在有困难,或者根本取不到,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因此一般情况下,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内开庭的几率比较大,极少数情况可能需要几个月之后才组织开庭。大多数离婚案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了判决,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涉外离婚除外。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 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 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 10010元。

二、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上面就是关于“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所作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当事人是否向法院起诉离婚,应当慎重考虑,起诉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是感情确已破裂才可以,同时离婚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往往存在很大争议。

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的事,离婚官司第一次证据当然是可以再次使用的,但是如果证据在档案的话事需要调取的话,包括当事人的申请,还有就是法院依职权调取。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2020年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标签:
温馨提示: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相关知识推荐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众服务

法制网公众号

快速找律师 / 免费咨询

查法律知识 / 查看解答 / 随时追问

律师服务(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请QQ留言)

律师加盟

律师营销服务

在线客服:

加盟热线:

律师营销诊断

营销分析 / 回复咨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制法律网,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16495号-2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39 674 6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