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的宠物狗走失。它被好心的小明(化名)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宠物狗,小明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网友咨询:
自愿照顾走失宠物狗,可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资料图片)
律师解答:
可以。
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法律事实。进行管理或服务的当事人称为管理人,受事务管理或服务的一方称为本人。因本人一般从管理人的管理或服务中受益,所以又称为受益人。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述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律师补充: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点:
(一)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
(二)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无因管理行为使本人取得一种权益而直接受益,也包括本人得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而间接受益。
(三)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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